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簡介及聯絡窗口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是什麼?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指病人與醫療服務提供者、親屬或其他相關人士所進行之溝通過程,商討當病人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對病人應提供之適當照護方式以及病人得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三條)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成員皆具有相關認證資格,提供優質醫療與社心靈諮商服務,每次進行將由醫師、護理師、心理師或社工師及參與預立醫療之民眾、二等親共同進行溝通討論。

 

服務內容

(1)召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向意願人和關係人說明與協助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

(2)預立醫療決定書完成後,掃描、上傳、存記預立醫療決定書

(3)與醫療團隊合作,依病人先前簽署之預立醫療決定書,執行病人意願

(4)提供全人照護模式,無論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或執行病人之預立醫療決定書

 

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是什麼?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依據法律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20歲以上或已婚)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的程序,與親友和醫療機構討論、溝通自己的善終意願,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選擇自己在法定的五種臨床條件下是否接受、或如何接受醫療行為;同時也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Health Care Agent, HCA),確保自己的善終意願在意識不清時仍能被貫徹。本法在201616日公布,並在201916日開始實施。 -出處:(台灣)安寧照護基金會

 

何謂「預立醫療決定書」

指事先立下之書面意思表示,明定處於特定臨床條件下時,希望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或流體餵養等措施。 

 

「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包括

1.醫療照護選項(必填):意願人選擇當處於特定臨床條件下,想要接受或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措施。

2.其他照護與善終選項(選填):意願人針對宗教信仰、身心靈需求、照顧處所安排、遺愛捐贈、喪葬儀式等,所表達的意願與決定。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程序

1.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團隊人員解說。

2.意願人簽署及兩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人公證簽署。

3.醫療機構核章。

4.醫療機構掃描電子檔存記於中央主管機關之資料庫。

5.註記於全民健保憑證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1)衛生福利部與地方衛生局共同研商收費核定原則,以60分鐘/2,500元,需先與醫院諮詢。

(2)如果有第二位及第二位以上:每增加一位加收800(限同諮商時段),

   每一家庭一次以六人為上限。

(3)撤除、變更、外院諮商及超過3個月上傳決定書,需另外收費。

 

 

諮詢窗口: 東華醫院護理部

諮詢電話: 049-2658949#2193

承辦人員: 茆個管師